环球快讯 | 行政争议化解不能“和稀泥” “两高”发布典型案例

📅 最后更新:2025年12月04日 05:25:31 (由 H5 编辑部 最后编撰)|📊 字数:1120 字|⏱️ 预计阅读:3 分钟
本文核心洞察
12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首批“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”。其中,江苏某地付某在2022年2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,被某救援公司收取300元拖车费,提起行政诉讼但被裁定不予立案。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,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间,当地12345平台同类投诉近300条,某救援公司存在不必要拖车及超标收费问题。经检察机关抗诉,推动公安机关自查自纠,退还付某费用,并促成“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”落地。此次发布的6件案例强调,行政争议化解并非是非不清的“和稀泥”,而是以事实认定准确和法律适用统一为前提,涵盖房屋土地征收、社会保障等领域。两高部门介绍,已会同司法部等建立“3+N”工作机制,成员单位包括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,通过协调执法与司法标准预防争议。2019年以来,全国检察机关运用监督纠正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6.5万余件,其中十年以上3400余件。未来将深化法检合力,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并落实工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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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12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“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(第一批)”。其中一件典型案例中,因拖车费不合理产生的行政争议从源头得以化解。

  2022年2月,江苏某地的付某驾车与他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,交警通知某救援公司将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,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。事故处理完成后,付某想驾车离开却被救援公司要求交300元拖车费,付某交费离开后认为收费不合理,提起行政诉讼。当地某区人民法院认为,该收费行为不能认定为当地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行为,故该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,据此裁定不予立案。

  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,付某的遭遇并非个例,当地12345热线平台上关于此类拖车收费行为的投诉记录较多,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同类收费行为的投诉记录将近300条,某救援公司可能存在不必要拖车、超标收费等情况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,市法院、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自查自纠,督促某救援公司规范经营,退还付某300元拖车费,并针对事故车辆扣押停放管理中的乱收费问题,推动当地“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”落地落实。

  据介绍,此次发布的6件案例突出法检合力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,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不是是非不清、对错不明的“和稀泥”,而是以事实认定准确和法律适用统一为前提,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的争议化解,涉及房屋土地征收、社会保障、房产登记、交通管理等领域。

  “两高”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“两高”对推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,会同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“3+N”工作机制,机制成员单位包括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,通过共同开展调研座谈、示范庭审、发布会议纪要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,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审判、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与统一,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。

  2019年以来,在人民法院、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下,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、促成和解、公开听证、司法救助、释法说理等方式,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.5万余件,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3400余件。

  据介绍,“两高”将进一步合力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,陆续发布典型案例,落实“3+N”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,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,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。(记者刘硕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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