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刷新闻,看到最高检那边又有人事变动了。我那个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老同学,立马就在我们的小群里甩了个链接,然后发了一串“吃瓜”的表情。说实话,以前我对这类新闻也是扫一眼就过,觉得无非就是A升了,B退了,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十万八千里。但这次不一样,我那位同学,一个在公诉科干了快十年的“老检察”,硬是拉着我聊了半宿,从他嘴里,我才咂摸出“人事调整”这四个字背后,远不是文件上那么简单。
“流动”成了新常态
我同学说,现在他们院里,年轻人待不住,老同志也“动”起来了。他给我掰着指头数:去年隔壁市院遴选,他们院一下考走了两个业务骨干,都是三十出头、办案子一把好手;今年初,院里一位副检察长交流到司法局去了,空降来的新领导,之前是在省院搞未成年人检察的。他说,这种感觉就像一池水,以前是静的,现在时不时就有活水进来,也有水流出去。
为啥要“动”?光看履历可不行
我起初想,调动嘛,无非是提拔重用。同学摇摇头,说我太“体制外思维”了。他说,现在看人事调整,你得琢磨几个关键词。一个是“专业素能”。比如从反贪转隶后,职务犯罪检察成了新重点,那么有经济、金融背景的检察官是不是更吃香?另一个是“跨领域历练”。一直在刑检部门干的,调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去“补课”;一直在基层办案的,调到上级院去参与政策调研。这可不是简单的平移,而是在给你“扩容”。
他举了个身边的例子:他们院去年提拔的一位检委会委员,之前就在信访窗口干过两年,又去技术部门管过一阵子电子证据。“领导说他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思维都沾点边,符合‘复合型’要求。”同学的语气里,有点佩服,也带点“原来提拔路数变了”的恍然。
趋势背后,是司法逻辑在变
聊到这儿,我才有点开窍。人事调整不是孤立的人事游戏,它像一根指针,指向的是整个检察机关正在往哪里发力。我同学说,现在办案,尤其是新型网络犯罪、涉企合规案件,光懂刑法刑诉法已经不够用了,你得懂数据、懂经营、懂行业规则。所以,人事上出现“跨界”交流,甚至从系统外引进专业人才,也就不奇怪了。
“说白了,”他总结道,“以前可能更看重‘办了多久案’,现在可能更看重‘能办什么样的案’。调整来调整去,最终是想让最适合的人,去到最能发挥他作用的位置上,应对那些越来越复杂的案子。”
“静水”与“活水”之间
当然,这种“流动”也不是没有阵痛。同学说,业务骨干被遴选走,短期内办案压力确实会增大;新领导来了,工作思路和节奏需要磨合。但长远看,这种“鲶鱼效应”未必是坏事。至少,大家心里那根弦是绷着的,知道不能躺在过去的经验上睡大觉,得不断学新东西。
挂了电话,我脑子里一直回响着同学最后那句有点玩笑又有点认真的话:“我们这行啊,以后可能没有‘一招鲜吃遍天’的岗位了。今天你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,明天说不定就得去研究怎么让一个犯错的企业‘活’过来。这人事调整的风往哪吹,我们这些小兵就得跟着往哪看,甚至得提前学着往哪跑。”

这人事调整听着挺真实的,我表哥也在基层检察院,去年就被调去搞公益诉讼了。
感觉现在体制内也不像以前那么“稳”了啊,动来动去的。
跨部门调动真能提升能力?还是变相折腾人?🤔
前几天刚听说我们市检换了副检察长,原来搞未检的,看来真是趋势了。
说白了就是案子越来越杂,光会背法条不够用了呗。
那要是年纪大点的检察官跟不上节奏咋办?总不能全换新人吧?
活水是好,但别变成“流水线”就行,案子质量可不能掉。
hhh 我们院老张上个月还在抱怨被安排学Python,说是以后要用到电子证据分析。
这种调整对年轻人机会多,对我们这些快退休的老家伙就有点懵了。
能不能具体说说涉企合规这块需要啥背景?想转岗了解一下。
之前也踩过这坑,从刑检调去民行,头三个月完全摸不着北。
又是标题党?还以为有内部消息呢,结果就是聊天记录整理……
蹲个后续,想知道省院今年还会不会搞跨市遴选。
蛮好的,至少说明不是论资排辈了,看能力说话。
想问下性能怎么样——啊不对,是问这种流动机制实际落地效果咋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