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统赦免权有哪些限制?

话题来源: 环球快讯 | 面对贪腐案的内坦亚胡表明 获赦免也不会退出政坛

内坦亚胡这次请求总统赦免的举动,确实让不少人把目光投向了“总统赦免权”这个听起来权力极大的制度。你可能会想,总统或者国家元首的赦免权是不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?是不是只要总统点头,任何案件都能一笔勾销?其实啊,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。各国的赦免制度虽然设计不同,但几乎都设置了各种限制和约束,有些限制甚至是写在宪法里的硬性规定。就拿以色列的情况来说,内坦亚胡的请求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,恰恰是因为它触碰到了赦免制度中一些敏感的边界。

最核心的一个限制,往往体现在程序和时间点上。在很多国家,包括以色列的法律实践中,赦免通常是在司法程序完全走完之后才予以考虑的,也就是说,得先有罪判决,然后才谈赦免。内坦亚胡的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,检方指控的受贿、欺诈等罪名都尚未被法庭最终认定,这时候请求赦免,本身就打破了常规。难怪反对派会强烈反弹,要求他必须先认罪、悔过。这其实反映了一个普遍原则:赦免是司法之后的“仁慈”,而不能成为干预或取代司法过程的工具。否则,法律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严重挑战。

权力制衡:不是总统一人说了算

另一个关键限制在于权力制衡。总统的赦免权很少是绝对独裁的。在很多国家,总统行使赦免权需要咨询或获得其他机构的同意,比如司法部长、特设的赦免委员会,甚至议会。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在收到请求后表示要“收集所有相关意见”,正是这一机制的体现。他不能独自、草率地做出决定,必须权衡司法、行政、社会舆论等多方面因素。美国宪法虽然赋予总统广泛的赦免权,但仅限于联邦罪行,并且历史上也曾有过国会试图通过立法对其加以限制的讨论。这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赦免权被滥用为政治保护伞,或者成为解决个人恩怨的工具。

此外,赦免的适用范围也常常受到限制。它通常针对的是刑罚本身,而非抹除犯罪事实。也就是说,即便获得赦免,当事人的犯罪记录可能依然存在,只是不用服刑或减轻了刑罚。而且,很多国家的赦免权不适用于弹劾案件——你不能用赦免来阻止议会对自己或盟友的弹劾程序。这些细节上的限制,确保了赦免制度不会成为颠覆整个宪政秩序的漏洞。内坦亚胡的律师在信中强调审判加剧了“社会分裂”,试图从“国家利益”和“民族和解”的高度来论证赦免的合理性,这其实就是想突破常规的法律框架,寻求一种基于政治考量的特殊处理,其难度可想而知。

说到底,总统赦免权是一把双刃剑。用得好,它可以体现国家宽容、修复社会裂痕,甚至在司法可能出现不公时提供补救渠道。但如果毫无约束,它就可能沦为特权阶级逃避法律制裁的后门,彻底侵蚀公众对法治的信心。从水门事件后福特总统特赦尼克松引发的巨大争议,到特朗普总统任期末期的赦免引发的讨论,每一次涉及高层的赦免案例,其实都是一次对赦免权边界的公开测试和重新定义。内坦亚胡的这次请求,无论最终结果如何,都已经再次提醒我们:再大的权力,也需要被关在制度的笼子里。真正的难点,或许在于如何在“必要的仁慈”和“法律的刚性”之间,找到那个微妙的平衡点。

《总统赦免权有哪些限制?》有15条评论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