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实话,看到“赫哲族伊玛堪”不仅成功“升级”到了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,连保护计划都入选了优秀实践名册,心里真是挺感慨的。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,它背后反映的,是中国这些年在非遗保护这条路上,实实在在走出了一套自己的方法论,贡献已经远远超出了“申报成功”这个层面。如果你仔细去观察,会发现中国的贡献是多维度、成体系的,有些做法甚至开始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可借鉴的“中国方案”。
从“抢救”到“振兴”:理念与实践的进化
早些年,我们的非遗保护工作重心可能更多放在“抢救性记录”上,毕竟很多老艺人都年事已高,那种“人亡艺绝”的紧迫感非常强烈。但现在看来,中国做的远不止于此。就像“伊玛堪”这个案例,它最初在2011年被列入的是“急需保护名录”,这说明当时它的生存状况确实岌岌可危。但中国没有仅仅满足于把它记录下来、放进博物馆,而是启动了一整套持续性的、动态的保护计划。
这套计划具体做了什么?我查过一些资料,发现它非常“接地气”。比如,在赫哲族聚居区系统地开展传承人培训,让年轻一代有机会系统学习;把伊玛堪说唱融入当地中小学的乡土教材,从娃娃抓起培养文化认同;甚至还支持创作了一些融合现代元素的新剧目,尝试让古老的艺术在当代舞台上找到新的观众。这些措施不是孤立的,它们形成了一个“输血”与“造血”并存的生态。所以,经过十多年的努力,它才能从“急需保护”名单中成功“毕业”,这本身就是对保护工作最有力的肯定,也为全球范围内类似濒危项目的保护提供了一个从“抢救”到“活化”的完整范本。
体系化建设:让保护有法可依、有钱可用
当然,光有好的个案还不够,系统性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你知道吗,中国是全球少数几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2011年就颁布实施了。这部法律就像一把“保护伞”,明确规定了调查、名录、传承、传播以及法律责任,让各级政府的保护工作从“可做可不做”变成了“必须做、规范做”。
有了法律框架,真金白银的投入也跟上了。国家设立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,光是“十三五”期间,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就超过了70亿元人民币。这些钱用在了哪里?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、补助濒危项目、建设非遗展示场馆、开展数字化记录……可以说,从国家到省、市、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,以及与之配套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扶持制度,中国构建了一个可能是全世界最庞大、最细致的非遗保护工作网络。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保障能力,是很多国家难以比拟的。
探索“生产性保护”:让古老技艺活在当下
不过,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,是中国在探索“生产性保护”方面做的尝试。这听起来有点学术,但道理很简单:如果一门手艺、一种表演完全脱离了当代人的生活,失去了经济价值,仅靠补贴和情怀,它的传承之路会非常艰难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年的公报不也特别提到了“手工实践”作为可持续生计来源的价值吗?中国在这方面其实早有实践。
比如,我们熟悉的景德镇陶瓷、苏绣、苗族银饰锻造这些传统工艺,现在很多都通过设计创新、品牌打造、结合旅游体验等方式,重新走进了市场。传承人工作室变成了小微企业和文创品牌,产品不仅在国内受欢迎,还成了文化交流的靓丽名片。这种模式没有为了赚钱而牺牲技艺的本真性,而是在保护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的前提下,为它寻找当代的生存空间。这解决了非遗保护中一个最根本的难题——如何让传承者不仅有荣誉,更有尊严和收入,从而愿意并且能够持续地传下去。这种“活态传承”的实践,我认为是对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精神非常深刻的诠释和贡献。
所以,回过头来看,中国在非遗保护上的贡献,绝不仅仅是拥有多少项世界级非遗(虽然目前以43项位居世界第一也很说明问题)。更重要的,是它展现了一种综合性的保护路径:有顶层的法律和财政支撑,有落到实处的系统性工程,更有充满智慧的“活化”探索。明年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委员会会议还要在厦门举办,这无疑又是一个向世界分享经验、交流互鉴的好机会。非遗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,而中国正在用它的行动证明,守护这份财富,需要的是敬畏之心,更需要与时俱进的创造力。
看到非遗保护做得这么系统,真的很感动!
从抢救到振兴,这个转变太重要了,希望更多非遗项目能活起来
法律+资金双保障,这套模式确实值得推广👍
生产性保护这个思路太聪明了,让手艺人有收入才能真传承